积极转变家事审判理念
构建多元化网络化解家事纠纷机制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固是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石。最高院院长周强在最高院研究部署家事审判改革专题会议上指出,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最高院专委杜万华强调,积极转变家事审判工作理念,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我们蛟河市法院紧紧依托吉林电子法院建设,构建多元化网络化解家事纠纷机制,及时有效化解家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蛟河市法院主要从家事纠纷预防、家事纠纷审判及家事纠纷警醒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构建家事纠纷预防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家事纠纷
我们舒兰法院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家事纠纷,主要建立四个服务平台:
构建家事法官与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化解家事矛盾纠纷服务平台。成立由法院、司法局一把手担任组长的多元化网络纠纷解决机制领导小组,并联合下发文件。充分发挥电子法院平台作用,对司法所人员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业务培训,及时将家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建立由家事法官与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员组成的QQ群、微信群,通过网络平台答疑解惑、指导基层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家事审判互助机制,对家事审判案件全部无偿代理。目前,通过QQ、微信平台指导基层司法所化解家事纠纷57件、解答法律资询63次,法律援助中心援助家事审判案件40余件。
构建家事法官与市、乡、村三级妇联干部化解家庭矛盾纠纷服务平台。与妇联联合下发文件,建立由家事法官与市、乡、村三级妇联干部组成的QQ群、微信群,为妇联干部日常工作遇到的问题提供法律帮助。加强对妇女干部参与解决家事纠纷的培训工作,已开展了两期专题培训,重点讲解了如何作好家事纠纷的预防与化解工作。目前,通过QQ、微信平台指导乡镇妇女主任调处14件家庭矛盾纠纷,解答家庭矛盾纠纷涉法问题27件。印制《家和万事兴》教育读本5000本,分发至辖区内群众,并通过聘请传播优秀传统文化的老师授课、分发弘扬传统文化的视频,在社区设立家事纠纷宣传栏,潜移默化影响人们的言行。
构建家事法官与民政局、乡镇民政助理化解婚姻矛盾纠纷服务平台。与民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建立由家事法官与民政局、乡镇民政助理组成的QQ群、微信群,为民政干部日常解决家庭婚姻纠纷提供法律帮助。在民政婚姻登记处设置法院咨询台,采取每周二由家事法官轮流坐班的方式,及时对婚姻纠纷进行答疑解惑、指导调解。引导离婚当事人对涉及财产、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问题达成协议,从而有效保障对离婚后人员的老人及子女的生活问题。对婚姻登记处人员进行了专业培训,注重做好对要求离婚的人员进行离婚前再教育工作。目前,家事法官指导参与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成功劝说9对前来离婚的夫妻和好如初,通过QQ、微信平台解答法律问题26条。
构建家事法官与各中小学法制辅导员化解涉及未成年人矛盾纠纷服务平台。与教委联合下发文件,建立由家事法官与各中小学法制辅导员组成的QQ群、微信群,为学校法制辅导员提供法律帮助。通过开展送法进校园、组织中小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庭审观摩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学生知法守法,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目前,深入中小学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7场,组织职业高中学生参观法治教育基地1次,通过QQ、微信平台解答涉及未成年人方面法律问题17条。
二、完善家事纠纷审判体系,有效化解家事纠纷
我院组建了由一名女性庭长为组长、七名女法官为组员的家事审判专业团队,突出家事审判专业化和人性化。目前妥善审理家事纠纷案件95件,其中,调解和好离婚案件46件,判决不允离婚34件,给予双方冷静期5件,给付赡养费案件5件,解决抚养纠纷案件5件;下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件;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
规范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围绕家事纠纷涉及情感、心理等复杂因素,注重发挥法律在维护家庭伦理道德、教育公民方面的特殊作用,先后制定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家事审判工作流程、家事调解员工作规范、当事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规范等流程制度。如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中,家事审判法官立即启动家事审判程序,及时与原告取得联系,通过大量案前调解,仅用两天时间促成原、被告和好。原告在撤诉申请中写道经家事法官调解,我们已经和好
设置家事调解中心,创新家事诉讼程序。精心建设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客厅家居式调解中心,打破原告席与被告席对立的审判庭布置,设立家事调解室、亲子活动区等,坚持以和为主旋律为主调,张贴、摆放涉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俗典故、普法警示内容的图片、书籍,循环播放家事方面的普法宣传片,营造没有隔阂的和谐氛围。同时,设置案前教育工作室,制作家庭类、孝道类以及诚信类等系列教育片,对家事纠纷诉讼当事人进行案前教育,让当事人受到教育和启迪,真正反思、反省自己,促使一些离婚、赡养等案件当事人主动撤诉自行解决。
细化调解制度内容,开展诉调对接工作。针对家事案件涉及公民婚姻家庭生活,私密性强,举证难、认证难问题相对突出的问题,邀请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妇联干部及专业咨询师参与调解,重点引导当事人克服心理障碍、梳理情绪、疏通感情、消除误会、化解恩仇、恢复亲情,重建和谐家庭关系,帮助当事人正确对待家事纠纷,引导其依法有序处理纠纷,避免带来二次伤害和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
三、建立家事纠纷教育警醒制度,营造和谐社会氛围
坚持寓教于审,加强多元化网络化解纠纷警醒机制建设,不断提高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组建普法宣讲团。成立由办案法官与律师及妇联、民政教育人员组成的普法宣讲团,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家事审判典型案件,就案讲法、普法宣传,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家庭伦理道德、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形成基本的认知和认同。今年我院法官已深入到社区、乡镇开展法律宣讲工作12次。
举办普法电视专题讲座。制作了婚姻家庭方面普法宣传片在蛟河市电视台播放,普及法律知识,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借助电台、报纸、微信平台宣传我院家事审判纠纷工作,对调解的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
开通案例普法公益短信。由办案法官根据审理的典型家事纠纷案例编发感悟性、警示性短信,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到广大群众手中。一日夫妻百日恩,相见相识不容易,因为有缘才相聚,切莫因小伤和气.这是家事办案人结合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编发的警醒性短信。
加强案件回访工作。坚持对典型家事纠纷案件的回访,尤其是对涉及经济困难、留守儿童、孤寡老人的家庭进行案后追踪、回访及帮扶,实现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工作目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1-03 15: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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