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吴某登录吉林电子法院,点击当事人诉讼立即注册账号,填写相关信息。登录后,选择蛟河市人民法院,填写当事人信息,扫描当事人身份证、起诉状上传至相对应的栏提交信息。吴某提交相关信息后,由法院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审核、查看上传的起诉状是否合格。审核通过后,立案大厅工作人员点击民事诉前调解,填写相应原告被告信息,生成诉前调解案号提交。
由诉前调解工作人员联系吴某和上海某公司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争议较大,未能调解成功。诉前调解工作人员在调解结果一栏选择调解不成功,诉前调解结案方式选择经调解不成功转为立案,点击移送,将案件送回立案窗口。立案窗口工作人员登录电子法院业务应用系统,审查当事人信息是否有误后生成案号,提交到待审批,再进入到待分案中进行分案。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2-01 1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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