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的待分案中确认签收案件,由法官助理确定开庭时间,通过文书智能编写系统制作传票等相关文书,通过智能送达管家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电子送达,由当事人进行网上签收。
法官在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中进行网上办案,进行证据交换,对于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质证,双方当事人需登录吉林电子法院对证据进行确认。对于案件中存在的争议问题,法官召开云会议,以视频方式对于争议问题进行询问,调解。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2-01 13: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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