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起纠纷 多元调解化矛盾
年逾五旬的李某与刘某系结婚二十余年的夫妻,婚后育有一儿一女。2007年李某因车祸致残后,双方因经济收入、家庭琐事经常发生激烈争吵。今年七月,刘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雁山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李某的身体状况,并且双方已结婚多年,之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矛盾纠纷,从希望双方好好过日子的角度出发,承办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刘某,但是刘某态度消极,拒接或挂断承办法官的电话。面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深知简单的一判了之是难以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如果能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这起纠纷无疑是最好的选择。于是,承办法官便主动联系刘某所在村委的干部,希望与刘某取得联系。经过多方寻找沟通,刘某终于放下心里的抱怨,并同意与李某见面解决离婚事宜。现场调解过程中法官邀请镇司法所调解人员、李某与刘某所在村的“百姓说事点”调解员一同参与,最终双方达成一致,重归于好。
舒兰法院民一庭积极与司法所等多家单位联动,建立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的同时,也有效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舒兰市人民法院 于雅文)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1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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