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争议预防化解
我院诉前调解中心中的行政争议化解,将我院的定纷止争职能与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化解员在行政争议化解运行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多方参与、力量融合的解纷机制,全面提升纠纷化解专业化水平。要充分吸收法院以外的社会各方力量,积极整合各类纠纷解决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要不断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充分依托行政争议
化解中心将更多行政纠纷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不断促进社会治理创新,打造行政案件多元化解示范样板,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抓好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工作,是践行党的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一项重要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各级相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把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依法依规解决行政争议作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中之重的基础性工作,牢牢抓在手上。
要把握关键环节,加大宣传工作力度,下大力解决具体问题,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凝聚工作合力,切实做好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要按照“职权法定、程序正当、有效监督、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原则,把依法行政贯穿到政府的各项职能和工作任务中去,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实现工作机构全覆盖,努力将行政争议解决在始发阶段。
(舒兰市人民法院 王涵)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15: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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