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法院推进多元纠纷模式调解纠纷
近日,民一庭通过多元化解纠纷模式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12月份,舒兰法院收到原告向某诉被告孙某健康权纠纷案,原告请求判决被告赔偿其损失共计5千余元。
原告向某称,2020年11月,其在街上捡拾废品时,被告持石块无故对其殴打致伤,住院治疗7天,支付医疗费1千余元。被告孙某辩称,2020年10月份,自己在向某家捡拾废品时遭到向某殴打,为此支付了3千余元的医疗费。11月份,在街上碰见原告时,心生报复遂用石头击打原告。因原告没有赔偿自己的损失,故不同意对原告进行赔偿。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院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多部门,组织双方到派出所进行调解。法官对原、被告法律问题现场答疑解惑,派出所与司法所、社区工作人员从中协调,最终被告同意给付原告1500元并当场调解。
近年来,舒兰法院积极构建“1+1+N”多元解纷模式,充分发挥法院、司法所、派出所、村(社区)联动作用,将多个调解资源凝聚为全覆盖的大调解网络,以全方位化解社会基层各类矛盾纠纷为主导,以基层调解室作为矛盾纠纷化解的中转站,各调解主题互相联动,形成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防止、减少和弱化社会矛盾和纠纷的发生。
(舒兰市人民法院 王姿懿)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18 15: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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