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工作汇报
诉源治理是源头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将化解机制延伸到社区、农村和基层一线,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近年来,舒兰市人民法院找准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在履行司法办案职责的同时,着力调处社会矛盾纠纷,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探索乡村司法治理新模式。同时针对近年频发的物业合同纠纷着重处理,与诉调对接,以期促进物业纠纷整体化解、多元化解,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效及做法:
(一)主动融入党委和政府领导的诉源治理机制建设。
1、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我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建立“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这项创新性举措是我院的一个亮点,在村社设立“百姓说事点”,法庭派驻包村法官和包村联络员,主动参与乡村治理,采取“三个一”工作法,包村法官每月到服务站受理一次群众纠纷,每季度与群众代表进行一次座谈,每半年对村民进行一次法律知识培训,由法庭近距离为村民提供法律服务,一个乡镇派驻一名法官建立法官说法办公室,以保证农村纠纷能够切实有效地解决。
“百姓说事、法官说法”这一机制受到了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予以大力支持。市委政法委书记范瑞军参加共建“百姓说事、法官说法”基层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部署会议暨共建“无讼村”签约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要求法院、司法局、民政、妇联、道交部门团结协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2、我院主动与舒兰市委政法委及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工作沟通联络机制,积极主动向所在地党委及政法委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不定期召开“法官进网格”工作会议,研讨工作动向和细节,做好推动落实。现已经将本院法官及法官助理对接到全市20个乡镇街道,扩大对接范围通过平台接入的方式与全市总计219个网格实现视频对接。积极回应群众的多元化解纷需求,促进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依法化解、综合化解、多元化解。同时,借助网格优势查人找物,协助解决法院的“送达难、执行难”问题。
3、积极延伸和拓展法院在基层社会中管理作用,为确保我院入驻舒兰市综合治理中心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使审判工作更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促进司法作风建设,我院成立法官进综治中心领导小组,总体负责我院本项工作的推进。
我院在舒兰市政法委综合治理中心筹建完成后第一时间入驻,设立固定办案场所,入驻的综治法官除参加日常综治工作例会、及时收集、反馈社情民意和矛盾纠纷、通报涉诉纠纷情况外,还要做好便民诉讼、法制宣传、就地调解等工作。截止近年六月已在综治中心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余件,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百余次。
(二)完善诉前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
联合有关部门出台推进多元解纷文件,加强与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的程序街接,健全完善行政裁决救济程序衔接机制。畅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法学会、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商会等对接渠道,加强数据协同共享,指派专人开展联络工作。我院在二楼设置了三个调解室,分别为人民调解室、退休法官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负责纠纷调解工作,并作为诉调对接前置机构。通过聘请特邀调解员、程序衔接、案件分流、司法审查确认等环节,发挥对各种民商事非诉讼程序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民商事主体的纠纷解决需求,实现民商事案件处理的多元化。
(三)完善诉调一体对接机制。
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建立调解速裁团队,及时做好调解指导,强化诉调统筹衔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释明各类解纷方式优势特点,提供智能化风险评估服务,宣传诉讼费减免政策,按照自愿、合法原则,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对能够通过行政裁决解决的,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行政裁决解决;对适宜调解且当事人同意的,开展立案前先行调解。调解成功、需要出具法律文书的,由调解速裁团队法官依法办理;调解不成的,调解员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程序。明确诉前调解时限,规范调解不成后的立案和繁简分流程序。建立诉前调解案件管理系统,做到逐案登记、全程留痕、动态管理。
2021年底辖区内几家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因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纠纷,大量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涌入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虽是小案件,却蕴含着民生问题,我院十分重视,将案件转入诉调对接中心,由调解员集中专门调解。2021年底共调解成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64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80.87%。
今年我院继续加大针对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调解力度,增加两名退休法官作为诉前调解员,现共有专职调解员5名,由原来的一个团队增加为两个。另外由资深调解员为团队进行专门培训,目前调解员调解工作更有针对性,首先第一时间深入小区对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进行走访,全面了解物业服务情况。在调解过程中将业主提出的物业服务主要问题进行梳理并反馈给企业,同时向业主讲解物业服务企业的性质、服务范围、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等,帮助双方之间清扫误会,利于纠纷调解。2022年截至今日共成功调解物业服务合同纠纷89件,其中申请司法确认70件,调解成功率73.55%,未调解成功案件主要原因为业主在物业预留电话错误和空号。经初步排查了解,尚有2000余件物业合同纠纷待调解。
(四)完善“分调裁审”机制。
普遍开展一审案件繁简分流工作,设立程序分流员负责调裁分流和繁简分流。完善民商事、行政案件繁简分流标准,根据案由、诉讼主体、诉讼请求、法律关系、诉讼程序等要素,确定简案范围。普遍应用系统算法加人工识别,实现精准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配各速裁法官或团队,综合运用督促程序、司法确认程序、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等,从简从快审理简单案件。
二、问题与不足
虽然诉源治理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困难。目前主要存在的困难就是行业性调解组织与我院的合作较少,牵头整合多元解纷的力量不足,且人民调解员主要来源于退休人员,人员结构不合理,队伍不够稳定,身份特点、调解能力、调解经验不能很好的应对新时代下矛盾纠纷的复杂性和多样性,难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一)加强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进一步完善司法确认程序,探索建立司法确认联络员机制,推动司法确认全面对接人民调解等线上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快立快办。
(二)建设类型化专业化调解平台。根据地区纠纷类型和特点,在诉讼服务中心按需建立婚姻家庭、医疗损害责任、等专业化调解工作室。推广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健全特邀调解员和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加强对调解人员培训、指导和管理。
做好诉源治理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我院会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部署,凝心聚力、担当作为,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舒兰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八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9-26 15: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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