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针,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能动应对解决各种挑战与困难,充分发挥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障民生、服务发展的积极作用。
一、始终以维护稳定为首要责任,能动司法促和谐
我院紧紧围绕舒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保障和谐稳定政治责任,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984件,结案5130件,其中诉讼案件4186件,结案3724件,结案率88.96%;一审裁判正确率98.17%;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798件,结案1406件,结案率78.20%。审判执行工作各项指标持续向好,为下一年工作实现新跨越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坚持宽严相济,突出打击重点,着力夯实社会稳定基石。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528件,结案445件,结案率84.28%;一审裁判正确率99.33%。依法严惩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邪教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48件51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惩治腐败,共办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3件3人。
按照党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注重加强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联系,提前介入,及时处理扫黑除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为了确保案件质效,挑选政治素质高、刑事审判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的刑事审判庭法官负责扫黑除恶①专项案件的审理。审理了李某、惠某、韩某等一批涉黑涉恶案件,对犯罪分子形成强有力震慑。认真落实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②,庭审中证人、侦查人员当庭作证,使案件事实得以明晰。实行“简案快审”,简易程序结案346件,当庭宣判率77.3%,刑事审判改革成果初步显现。
加大对涉林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审结57件66人,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刑事审判庭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嘉奖一次,被中共吉林市委政法委员会评为全市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先进集体。
(二)坚持调解优先,全力服务发展,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189件,结案2863件,结案率89.78%;调撤1342件,调撤率46.87%,同比上升4.03%;息诉服判率92.53%;一审裁判正确率98.22%。有效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建立新型民事审判工作格局。成立家事审判专业团队,配备心理咨询室、未成年人看护室,并建立家事调查员制度、心理疏导员制度、案后回访制度,聘请来自教科文卫、妇联、社区等单位的7名家事调解员,对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进行走访调查,并参与诉讼调解,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最大限度保障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共受理家事案件265件,结案248件,其中,调解60件,撤诉74件,调撤率达54.03%。充分发挥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职能作用,与司法局、公安交警、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注重整合社会多方资源,建成网上数据一体化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事故定责、赔偿调解和保险赔付等服务,实现法院、律师、保险公司、交通事故纠纷当事人等多方共赢。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受理小额诉讼案件150件,实现诉讼的效益化。提高审判速度,缩短审判周期,建立案件速审机制,对争议不大、事实清楚的民事案件进行速裁,由经验丰富的青年员额法官审理,共审理129件,平均审理天数20.3天,速审结案128件,大大提高审判效率,激发保障市场经济活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平安、小城、白旗三个基层法庭结合辖区乡、镇、村实际情况,通过巡回审判、入户调解、假日法庭等特色工作解决邻里纠纷,532件纠纷诉前得到化解,充分发挥基层法庭解决纠纷的减压阀作用。
(三)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强化案件监管,有力促进依法行政。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非诉执行案件278件,结案259件,结案率93.17%;息诉服判率88.80%;一审裁判正确率为95.75%;上述案件全部在审限内审结。共审结涉国土、林业等行政处罚非诉执行审查案件207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在非诉案件中全面推行裁执分离制度,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了行政机关在组织实施资源方面的执行优势,在解决非诉行政执行难题上取得了成效。
(四)完善立案功能,畅通诉讼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依法立案。围绕“让群众只跑一次”目标,全面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当场立案5940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大厅功能设置,提供诉讼引导、查询咨询、核算诉讼收费、收转送达等多项服务。通过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技术,提高立案录入工作的效率,全年网上立案2888件。对涉辖区重点企业、弱势群体和涉农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审理,共为困难家庭,弱势群体减、缓诉讼费23万余元,保证“有理没钱”的百姓打得起官司。充分发挥立案窗口女同志多的特点,温情服务,让诉讼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暖。2018年立案庭被授予“吉林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
(五)搭建调解平台,拓宽调解渠道,完善诉前、诉中执行调解。把矛盾化解前移,多措并举调解矛盾,我院不仅坚持在诉讼中调解、执行调解,还注重多元化调解。搭建诉调对接平台,设置人民调解室、退休法官调解室、律师调解室,负责纠纷调解工作、诉调对接前置。通过聘请特邀调解员、程序衔接、案件分流、司法审查确认等环节,发挥对各种民商事非诉讼程序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满足民商事主体的纠纷解决需求,实现民商事案件处理的多元化。创建微信群,畅通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衔接渠道,将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负责调解工作的同志与法官加入到同一微信群中,实现法院、司法局的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工作互动、优势互补,将大部分案件在诉前、诉外化解。诉前调解案件235件,调解成功213件,有效将矛盾化解在案外。
(六)坚持机制创新,加大执行力度,持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收官之年,我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在市委政法委组织下,与11家单位建立了执行联动体系,共同搭建执行网格联动平台。注重全面提升执行效能,充分利用“总对总”执行查控系统,全年查询房产、土地、工商等信息5610条,共网上扣划资金6082.78万元,破解“人难找、财难寻”执行难题;发挥网络拍卖平台作用,全年进行网络拍卖、变卖31次,拍卖成交5件,成交金额达148.13万元;强化对失信人的惩戒。全年共做出罚款决定152次,罚款237.6万元,共将527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1219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对2人采取限制出境措施,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司法拘留17人次,全年对2起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案件启动了刑事处罚,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法律强制措施保障案件有效执行。今年,我院对溪河镇、上营镇两处违法占地案件进行了强迁,对舒兰市站前综合楼地下室、西北乡房屋腾迁案件进行了强制腾迁,彻底清除了执行工作中的障碍,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为营造舆论氛围,加大执行宣传工作力度,撰写执行宣传稿50余篇,通过媒体、报刊、网络平台进行宣传,同时对执行不能案件进行理性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理解、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在全社会营造了严惩失信老赖、共建诚信社会的良好舆论氛围。基本实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三个90%、一个80%”③的核心指标。
(七)坚持依靠党委,创新工作方法,源头化解信访矛盾。坚持从全局出发,以息诉罢访为总体目标,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跟踪、督办机制,及时化解信访纠纷,深入、细致、扎实的开展全年信访工作。在市委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积极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促进案结事了。2018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30人(次),受理信访案件120件,化解110件,化解率93.3%,出色完成全年重要会事节点期间信访维稳工作,实现进京“零非访”。
二、始终以公平正义为追求目标,深化管理树公信
(一)以落实法官员额制为核心,全面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2018年,按照省院要求,严格选任标准和程序,补录4名员额法官,夯实一线审判力量。深入落实院、庭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庭长共审结案件2485件,占审结案件总数的66.73%。完成了法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改革,建立符合职位特点的职务序列,促进司法辅助人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二)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率先开展员额法官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行组建审判执行团队15个,落实主审法官自主裁判权,规范主管院长、庭长监督权,探索组建新型专业合议庭,由资深法官担任审判长,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措施,实行“案件分类、法官分级、程序分列”,促进审判资源优化配置。坚持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规范内设机构设置,提高管理效能,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工作。
(三)以建设智慧法院为纽带,全面实现法院工作现代化。坚持应用与建设并重,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数字化时代司法模式,强力推进智慧法院④落地生根。建成科技法庭11个,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录播1843件,直播1377件,有效促进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深度应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生成电子卷宗4144卷,生成率100%,实现法院核心业务全部网上办理,推进信息化对法院工作的全覆盖。开通网上诉讼功能,全方位提升网上诉讼的应用范围和服务水平,2018年,利用互联网开庭1538件,极大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广泛运用智审系统,充分发挥文书制作、法条参照、案例参考等功能,我院办公自动化程度和现代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进一步在执行指挥、网络查控、失信惩戒等方面发挥信息化手段的重要作用,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提供智慧保障。网络基础设施得到逐步改善,数字化审判委员会全面投入使用,远程立案、远程开庭功能已经实现,有效提高了审判工作科技含量,提升了工作效率。
(四)以信息建设普法为途径,全面推动司法公开。建成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四大公开平台,满足当事人随时查询案件办理进程的需求,让司法公正真正经得起“围观”。充分依托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平台,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发布微博、微信信息300余条。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先后到学校、社区、单位、军营等地开展普法教育2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000余人;在吉林市电视台《法治江城》栏目播出法治教育案例2期,《法律纪实》2期,结合实际案例改编制作普法微视频作品《法官与法》《让爱行走在司法中》,做到学法普法零距离。严格办案流程管理,实行节点控制,对超审限案件挂牌督办、限期结案。符合公开条件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切实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增进广大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
三、始终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强化服务塑形象
从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正的法官队伍入手,以法院文化建设为主线,重点加强队伍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一)多元学习丰富形式,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围绕党建、团建等主题先后组织开展了“宣传反家暴法”五四主题活动、庆祝建党九十七周年重温入党誓词、七一演讲比赛、“八一送法进军营”等10余项丰富法院文化的活动。扎实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督促引导支部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坚持将党建工作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员干部真正学有所思、学有所悟、学有所获,凝聚了队伍向心力,提升了舒兰法院干警的整体形象。持续开展“两学一做”主题活动,组织全院干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在做实记牢上用力气,把院领导授课辅导、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交流与党小组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结合起来,强化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解,达到学以致用、活学活用的目的,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于心,外见于行,坚定“四个自信”,牢固树立两个“坚决维护”。全年共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议8次,主题党课4次,集中讨论学习12次。院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忠实践行者,带头撰写学习笔记、学习体会,每人撰写字数达2万余字,持续推进法院干警高素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注重典型作用,组织学习先进人物郑德荣事迹、观看《邹碧华》主题电影,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传承先进典型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内增凝聚力、外树公信力的法院队伍。
(二)注重业务培训学习,大力提升队伍素质。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学习、培训,共派出10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举办的业务培训,营造学习法律、钻研业务的良好氛围。开展审判业务学习研讨活动36次,及时研讨司法实务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提升了法官审判业务技能。
(三)多次走访勤于调查,帮扶关心困难群众。紧紧围绕市委中心任务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全院包保干部多次走访入户,调查困难群体生活状况,撰写扶贫日记,填写明白卡、包保联系卡、扶贫手册,帮扶困难群众50户96人,为贫困户建档立卡,并于“五四青年节”“七一”“扶贫日”送去慰问款物,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户的困难。积极组织干警进村部,帮助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出建议,组织开展了“我到村部学雷锋”“我给群众送温暖”等活动,融洽了法官与群众的关系。
(四)开展活动加强教育,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坚持问题意识、问题导向。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管,形成全程留痕的监督体系。继续紧盯违反审判执行纪律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活动,认真开展“干部作风大讨论”“吸取身边腐败案件教训,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集中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切实解决司法服务中的“五弊”问题,持续巩固活动成果,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紧紧抓住重点问题、关键岗位、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从严教育、从严监督。认真学习纪委、各级法院系统内部对违法违纪人员的案例通报,院领导带头讲廉政党课5次,组织开展廉政讲座、观看反腐倡廉教育专题片等活动4次,逢会必讲廉政教育,帮助全院干警提高风险意识、自律意识。通过签订廉政保证书、组织干警参观吉林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广大干警的廉政意识。
四、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各项决策,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主动向市委、市人大、上级院请示汇报,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不断完善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沟通机制,自觉接受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旁听案件庭审、参与见证执行、观摩审判委员会10次30余人次。
一年来,舒兰法院在各项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我院民二庭副庭长谷俐利同志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优秀直播法官”,我院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全市法院舆情信息工作先进集体,我院政治处被吉林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3名同志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有15名干警被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嘉奖个人。但是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着不足:一是学习调研氛围不浓,对司法活动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研判分析不够,审判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尚有差距;二是个别员额法官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欠缺,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还有待加强;三是个别法官审判纪律作风还不过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院形象。对此,我们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灵活施策深入学习,努力提升队伍素质。继续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成果,切实发挥院党组的核心作用,强力部署,推动落实,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思想政治水平,加强法院机关作风和法院文化廉政建设,形成领导有事业心、法官干警有上进心的良好局面,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追求高效兼顾公平,认真履行审判职能。进一步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面深化庭审实质化改革,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稳定;正确把握“案结事了人和”的审判精神,稳妥处理好我市在转型发展中的各类纠纷案件,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经营,坚决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人身权,努力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协调工作机制,切实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
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积极创造良好营商法治环境。要转化解放思想大讨论成果,倾力保障舒兰市高质量发展。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东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舒兰市委决策部署,针对“五谋五建”需求,创新司法服务措施,强力支持“三大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和“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增强全市人民对高质量发展的获得感。
摸清规律深度衔接,加强执行攻坚力度 。继续深化落实执行流程管理新机制,注重和解执行和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凝集力量摸清内在规律,找到解决执行难的关键点和突破口,积累经验,为今后执行工作寻求突破提供参考,将立、审、执深度衔接,挖掘群众力量,形成联动,提高执行效率,重拳出击,树立司法权威。
全面推进文化兴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司法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传网站,弘扬法院司法公正主旋律;积极开展创先争优、岗位练兵活动,用争创助力;树立先进典型,用典型引路,在全院形成树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加强文化设施建设,围绕文化兴院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院文化的导向、激励和约束作用。
深度应用智能科技,促进工作科学发展。以建设智慧法院为引领,在深化智能化建设上下功夫,进一步推进现代科技在司法领域的深度应用,在硬件建设上注重前沿科学技术引进,提高办案质效;在软件建设上强化对全体干警的技术培训,确保每名干警都能准确掌握新设备、新软件的应用,提高工作效能,让科技成为庭审质效“加速器”,有效促进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各位代表,2019年是我市新一轮经济建设高潮全面铺开的一年,在全面建设幸福舒兰、实现转型发展进程中,法院肩负的责任和使命光荣而艰巨。我院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昂扬的斗志,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为我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有关用语和事件的说明
1、庭审实质化改革:是“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其基本目标是“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2、扫黑除恶: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黑社会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
3、三个90%、一个80%:第一个90%是为了推动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尽快执行完毕,及时实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第二个90%是为了严格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办理,防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被滥用。第三个90%是为了依法妥善化解执行信访,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第四个90%是为了突出“基本解决执行难”普遍性要求,有助于压实各级法院责任。要求近三年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超过80%,是为了保证整体办案进度,均衡结案。
4、智慧法院: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9-12-01 13: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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