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联合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及相关部门,召开了一次府院联动会议。紧紧围绕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破产案件审理等方面,全面加强府院联动,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法院、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专业优势,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
府院联动根本初衷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确保行政争议取得实质性化解,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实现,确保在司法审判和行政执法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要严格遵循行政诉讼协调化解的基本原则,积极促成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对于行政诉讼案件,我们首先是立足于协调,尽可能地争取化解,协调结案。但这种协调绝不能在无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审判人员要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对于行政行为确属违法的,要明确指出,并督促行政机关及时纠正;对于行政行为合法的,要尽量做行政相对人的工作,建议他们撤回起诉,积极配合行政机关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化解、行政诉讼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对于有诉讼风险的复议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决定前事先与中心沟通交流,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存在重大程序违法的案件,由复议机制自行撤销原决定,不使其进入诉讼程序。对于群众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件,有中心化解员根据具体案情联络政府驻中心工作人员及人民调解员
等,听取诉求,提出处理意见,报联席会议,优先转入化解程序,并组织行政机关代理人、律师、人民调解员等进行首次化解,化解不成在转入诉讼程序。继续强化法院与政府部门、行政执法部门等有效对接,建立各项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主动参与化解各类行政案件,继续落实五项机制,及时召开府院联动会议,加强诉源治理工作。总结、推广各种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树立新的理念、新的格局、健全新的机制,更好发挥法院履行司法的社会功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找准法院工作与服务大局的结合点、着力点、切入点,为中心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主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6-02 19:5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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