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法院、省法院对裁判文书公开工作管理要求,为全面提升裁判文书质量和上网效率,强化文书公开流程管理,取得较好实效。现将2020年舒兰法院上网裁判文书质效、文书撤回修改等情况分析报告如下。
(一)舒兰法院撤回、修改情况
2020年舒兰法院提交已上网裁判文书撤回29篇、修改3篇。
(二)省法院撤回、修改情况
2020年,撤回上网裁判文数申请书共计3篇。其中撤回申请21篇。
五、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上网裁判文书质量方面
存在问题:根据质量筛查情况,吉林中院上网裁判文书错误、瑕疵比例占上网文书总数的10%,其中低级错误文书22篇,占上网文书总数的0.94%,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当事人姓名前后不一致。造成裁判文书产生低级错误情形,既有办案法官、法官助理、审判长在进行文书校核、审批时未能严格把关,也与部分法官未能常态应用常态文书一键生成、智能纠错软件等辅助办案软件有关。在2020年年度绩效考核中,省法院对全省法院已上网裁判文书按照10种低级错误情形进行了筛查。
解决对策:一是强化对文书智能纠错软件的强制应用,对上网文书产生10类低级错误情形的,定期通报到部门和个人。二是逐步在结案裁判文书网上审批中取消“简易审批”模式,强制应用“拟稿纸审批”模式。三是与聚法公司协商,在年底集中开展已上网文书10类低级错误的专项筛查。四是提高办案法官和法官助理对常见文书低级错误的认知。尤其是对省法院绩效考核中列明的10类低级错误类型,要全面了解掌握。
(二)上网裁判文书效率方面
一是办案法官应对已结案件裁判文书生效7日内及时标记上网或不上网,对一审上诉案件应在提交上网文书时强制勾选“上诉”选项。部门负责人应对已提交上网裁判文书及时进行审批操作。部门负责人可通过办案系统-文书直报系统-《裁判文书上网情况明细表》查看本部门、人员裁判文书上网情况,并开展督导调度,统计表中“待标记数”、“待审批数”两项数据应常态清零。
二是执行局各部门应按月对本部门上网裁判文书情况报送,并填写《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文书上网情况汇总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文书上网情况明细表》报送审管办。当月无裁判文书上网的,需提交无文书上网情况说明,由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报送审管办。
(三)已上网裁判文书撤回、修改方面
存在问题:2020年,吉林地区已上网裁判文书修改、撤回数量较多,占上网裁判文书总数的1.21%。主要撤回原因为案件上诉未生效、当事人信息错误,主要修改原因为错别字、多字、少字及标点符号错误,隐私信息屏蔽不到位等。同时,也存在裁判文书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操作,包括对不应上网裁判文书进行上网、未过上诉期而公开上网等情况。
解决对策:一是明确裁判文书上网流程和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文书起草、审核、签发、印刷、用印、送达、上网公开等各环节校核工作的责任制,不断提升裁判文书质量。二是按照中院下发的已公开文书撤回、修改工作流程,做好撤回原因的把握,对修改文书要附详细修改样式。如当事人提出撤回情形的,要做好审查登记。三是对文书上网可能引发舆情的情形要进行预判,对敏感文书上网可能引发舆情的,要经过合议庭商议或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上网公开。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1-10-24 07: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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