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执行动态
(第41期)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编 2020年11月25日
吉林中院部署两个专项执行行动全力
推进“黑财清底”和执行案件诉源治理工作
11月10日,吉林中院组织召开全市两级法院执行局长会议,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诉源治理和“黑财清底”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各基层院执行局长、分管副局长,中院执行局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提出,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要利用年底前50天时间,开展两个专项执行行动:一是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要穷尽各种执行手段,全力推进“黑财清底”工作,奋力完成打财断血使命;二是开展执行案件诉源治理专项行动,要在全市法院开展一次执行案件诉源治理工作,用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执行案件数下降5%的“下降拐点”目标实现。
会议首先传达了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相关工作要求,各基层院执行局就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书面汇报。会议肯定了全市两级法院前段执行工作成效,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指出,开展两个专项行动,是中院党组落实全国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行动的重要步骤,是落实省高院、市委政法委的专项工作部署的具体举措,是针对我市法院执行工作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院执行局、各基层院要高度重视两个专项行动,创新工作方法,压实工作责任,奋力实现工作目标。
会议认为,我市法院打财断血工作形势不容乐观,全市法院生效判决财产刑执行率和判决追缴、没收违法财产执行率两项指标均落后于全省平均水平,执行案件终本率大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六清”专项督导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我市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判决财产刑执行到位率低的问题,市扫黑办下发了《关于涉黑涉恶案件生效判决执行率低问题的工作建议》,要求全市法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年底前“黑财清底”目标。
会议提出,各院执行局要针对存在问题,充分认识“黑财清底”任务的重要性、艰巨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工作的要求上来,深刻认识“黑财清底”就是破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的“最后一公里”,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制定出台《“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落实“黑财清底”重点工作任务。将“黑财清底”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明确各基层院一把手是黑财清底工作第一责任人,凡是一把手任审判长及其它重大未结案件,仍然由一把手作执行阶段办案人。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要根据情况,增配办案力量,做到精锐尽出,决战决胜。
会议要求,各基层院执行局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进一步加大主动作为力度,通过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处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工作。具体要做到抓住三个重点、解决二个问题、确保完成一个目标。要紧紧扭住未结案件、重大案件、终本(终结)案件三个重点,重点解决好领导重视和责任落实两个问题,确保生效判决的涉黑恶财产限期执行到位,确保“黑财清底”目标的如期实现。
会议指出,执行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是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方面,是全市法院诉源治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各基层院执行局要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对未完成执行案件诉源治理工作任务的单位,中院执行局将在年末绩效考核中进行扣分,对执行局长进行约谈。
会议要求,执行案件诉源治理要重点加强四方面工作:一要执行局长亲自抓。要针对下降拐点目标和案件数量前轻后重的工作压力,对本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测算和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做好统筹工作。要发挥指挥中心作用,工作压力大的法院要科学设定每月指标,要加强与立案、审判部门的沟通,做好执行前调解和分流工作,调整工作措施,保证案件拐点目标实现。二要加强执行管理。要严格终本案件管理,防止出现随意终本、随意恢复执行,人为导致案件数量增多问题。要严格关联案件管理,对批量关联案件,可以探索先立一个案件,引导其它申请人直接参与分配的方式进行管理,既保证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减少了案件量,提高了工作效率。三要创新执行工作方式。要探索推行被执行人白名单制度,对全部履行的被执行人列入白名单,完善社会诚信修复机制。要探索在民事调解、判决末尾加入执行通知内容,加强审判执行衔接,通过审判文书改革,推动实现在源头减少执行案件的效果。四要不犯规、不踩线、不人为压降案件。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防出现人为控制收案、有案不立问题,发现此类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0-12-03 09: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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